林姓運將開車時尿急,要找加油站上廁所,在路口急忙右轉,讓一旁轎車急煞,副駕駛座王姓男子怒爆粗口,林姓運將憤而提告王男公然侮辱,台北地檢署調查時,王男當庭向林男道歉,並拿出3000元賠償,林收下1500元,同意和解撤告,檢方16日不起訴王男。
據調查,去年12月間,在新竹當兵的王男休假,坐同袍的車子到台北東區,同袍在忠孝東路、復興南路口暫停,等前方行人過馬路,王男則在副駕駛座上玩手機。而後方林姓運將因尿急,急著右轉到復興北路的加油站上廁所,從旁邊竄出,王男的同袍被嚇到煞車,王男因手機撞上置物箱,大罵三字經,被林男車上的行車紀錄器清楚錄下,控告王男涉嫌公然侮辱。
檢察官曉諭雙方和解,王男辯稱他只是一時情緒發洩,並非針對林,但林強調他母親剛過世,無法接受母親被幹譙,雙方原本不願和解。但檢察官提醒王男,台北東區人車多,突發狀況多,不論開車或坐車都要小心,王男改口說,若造成對方不愉快,願意道歉,當庭向林90度鞠躬致歉,拿出3000元現金賠償,林見王態度轉變,只拿了1500元當和解金,並當庭表示撤告,平息這樁尿急口角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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