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以篩代隔」規定出爐 接觸者可召回 每2天篩1次

疫情擴大,居家隔離的人數遠比確診者來得多且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說明最新規定,指揮官陳時中表示,為維持社會機能正常運作,若人力備援影響原單位運作,經衛生單位同意後,可召回匡列為「接觸者」的人員,每兩天抗原快篩一次,直到接觸最後一名確診者的第10天為止。

「以篩代隔」擴大適用,指揮中心公布7條件。(圖/指揮中心提供)
「以篩代隔」擴大適用,指揮中心公布7條件。(圖/指揮中心提供)

雙北市長、立委接連呼籲「以篩代隔」,應適度開放居家隔離者提前解隔,但目前僅限於醫療院所及長照機構,人力不足時提前解隔離返回工作,遭外界批評配套動作太慢。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布,開放「維持社會機能正常運作機關及事業單位」有條件提前召回匡列接觸者的工作人員。

什麼是維持社會機能正常運作機關及事業單位?指揮官陳時中舉例,像是發電、中油、國防上等必要人員,有哪些單位「各目的事業主管單位最清楚」;最重要的是要有防疫計畫,也要設置防疫長,才有能力把事情做好。指揮中心已發文請事業單位備妥計畫,經審查後就依照計畫進行。

1.出現確診個案時依持續營運計畫探取自主應變措施。

2.於啟動人力備援計畫後仍影響單位必要之運作,可於符合條件情況下提前召回列為接觸者之工作人員。

3.符合提前返回工作條件機關(構)、事業單位等,應向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同意後始得召回工作人員。

4.提前返回工作之接觸者應於接觸確診者後每2日執行一次快速抗原檢驗,至接觸最後一名確診者後10日為止。

5.接觸者快速抗原檢驗陽性時,應立通報所在地之衛生主管機關。

6.如經公共衛生單位疫情調查及綜合評估,研判屬於高感染風險之接觸者,仍應依規定居家隔離及接續自主健康管理。

7.衛生主管機關得依其疫情調查、疫情規模等狀況調整相關防疫作為。

#以篩代隔 #接觸者 #確診者 #指揮中心 #陳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