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林姓工人與友人前往北市中山區某家酒店喝酒,但有人卻心懷不軌,偷偷下迷藥到酒女小美酒杯內,趁著小美昏睡時,友人竟然在包廂內無套進行性侵,林男在一旁見到也受不了,竟趁友人完事後,也順勢對小美揉胸摸下體,未料小美卻突然驚醒,嚇得林男推開被小美落跑,事後小美前往醫院驗出自己體內有迷藥成分,且有男性DNA,氣得對兩人提告,林男依乘機猥褻罪判刑8月,友人則被判8年。事後小美對林男求償40萬元,法官考量林男每天工錢才1000元,判他須賠精神慰撫20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林男與好友於民國108年12月13日晚間11時許相約前往臺北市中山區酒店喝酒,由店方找來陪酒妹小美坐檯陪酒,但林男友人竟然偷偷在酒杯內下迷藥,導致小美失去意識,先由友人性侵,但事後林男卻趁機親吻原小美還撫摸胸部、下體及臀部,正想更進一步時,女方突然驚醒,林男嚇得推開小美起身穿衣事後和友人迅速離開。
小美事後又繼續昏睡,直到打烊前才被服務生叫醒,但小美自認海量,從來沒喝醉斷片過,但對剛剛發生的事完全沒印象,還感覺下體腫痛,直覺遭人下藥,趕緊到醫院驗傷,驚覺血液中含有FM2成分,下體還有男性DNA,一怒下報案提告。
小美證稱,案發當日昏睡時,確有遭林男撫摸下體,後因下體疼痛而恢復意識時,見自己跨坐在林男大腿靠近身體部位,感覺內褲已被移開,林男見她睜眼後才將其推開,並倒臥沙發上,事後林男又將她內褲遭移回原位。但林男則否認表示,小美當時是清醒的,他只是摸大腿、臀部。
事後林男友人被依使用藥劑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8年,林男被依乘機猥褻罪判刑8月,但小美另外提出要求2男連帶賠償100萬元,林男友人和女方達成調解,女方則向林男索賠40萬元。法官認定林男確實乘機猥褻被害人,考量他每天做粗工的日新約1000元,判他應賠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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