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7日將涉嫌殺害2員警的凶嫌林信吾起訴並求處死刑;案發時林信吾殺害員警凃明誠奪走警槍後,見曹瑞傑駕駛巡邏車趕到,5秒內對該車駕駛座連開6槍,又連砍曹員38刀,2名員警因身受重傷、失血過多,先後在中午12時53分、58分不治身亡,相隔5分鐘相繼離世;林被依殺人、竊盜、強盜、脫逃、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
根據起訴書指出,當時警方獲報機車失竊後,便派曹員駕駛巡邏車載凃員先行出發尋找失竊機車,巡邏車抵達台江大道 4 段與北汕尾三路口附近後,凃員徒步前往墓厝周邊草叢,於4分鐘後尋獲失竊機車,便用通訊軟體 LINE語音通話告知曹員「找到了」。
當時林信吾躲在墓桌後方,聽見員警對話,擔心凃員查獲贓車後會發現自己一併查獲,明知凃員並未發現自己,仍基於殺人、妨害公務之犯意,持彈簧刀砍殺凃員,但凃員仍試圖以非致命之方式壓制林信吾,林信吾聽聞警車鳴笛聲後,將凃員警槍奪走。
林信吾見曹員駕車前來後,於5秒內持警槍對該車駕駛座連開6槍至該槍卡彈,其中1槍擦過駕駛座頭枕,致車輛偏移撞路旁草叢,曹員從巡邏車脫困後下車查看凃員傷勢,並質問持刀接近的林信吾「在做甚麼」,沒想到卻被林信吾持彈簧刀連砍38刀,由於曹員未攜帶槍枝,僅能徒手及辣椒水反抗。
林員附近尋找失竊機車時,聽見巡邏車警報聲時續不斷,察覺有異,抵達案發現場後發現 2 名員警倒臥血泊、性命垂危,立即請救護人員到場急救,但凃員仍因左頸動靜脈切破、切斷、刺入肺臟併大量出血及血胸,曹員則因刺破肺臟及肝臟併大量血胸及氣胸,分別於同日 12 時 53 分、12 時 58 分項既5分鐘內不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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