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楊梅區許多民眾從事攤商業,現埔心、楊梅與富岡地區設有小型夜市,不少人都希望能設立合法觀光夜市,讓攤商能在固定範圍內經營,卻礙於法律限制遲遲無進展。桃市府經濟發展局依規定清查,現楊梅並無適合用地,不過若大家對《桃園市攤販集中區管理自治條例》有調整共識,市府樂意配合放寬限制。
楊梅現有3處小型夜市,包括楊梅、埔心後站與富岡,雖規模都不大但有長年歷史,其中楊梅夜市經歷2度遷移,從楊梅火車站搬至楊明國中對面,如今移至距離鬧區較遠的秀才路上,仍吸引不少在地人車潮。
市議員涂權吉指出,楊梅非常多民眾經營攤商維生,大家一直希望能設置合法觀光夜市,但尋找許多場地,都因為法條限制遭打槍,夜市不僅是民眾休閒好去處,刺激攤商經濟下,也能帶動周邊地段發展,別讓地方發展受法律限制,盼討論是否有放寬的空間。
經發局市場科說明,依據《桃園市攤販集中區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攤販集中區不能設置於交通要道、交流道、市場、學校與醫院周圍等處所200公尺範圍內,且僅限市場用地、商業用地以及未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可設觀光夜市。
經調查楊梅的公有市場用地與相關區位條件,市場科表示,除了現已作為公有市場使用外,其餘多混雜私有土地,或因地方需求已設置停車場,故目前沒有適合的公有市場用地可供設置觀光夜市。
不過,市場科也提到,若未來大家認為《桃園市攤販集中區管理自治條例》中的限制有放寬必要,對於調整方向也取得共識,經發局願意與議會共同努力修改,但一修改將影響全桃園的攤販集中區,當初訂定200公尺也有其理由,故仍須妥善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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