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已婚清潔工前年5月透過交友軟體約一名A男到飯店性交,他當時躺在床上讓A男口交,A男做到一半認為雙方互動冷淡,想轉身離開時,男子一時氣憤竟強行壓他頭、逼迫口交,A男後來嚇得推開對方,哭著說「你為甚麼要這樣強迫我」報警提告,法官認為男子是累犯,依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
判決書指出,男子透過網路社交軟體認識A男,相約在前年5月29日在高雄某飯店性交,A男先以跪坐姿,為躺在床上的男子第一次口交後,男子未射精,A男認為對方互動冷淡、雙方偏好不同欲結束,準備收拾離開時,遭男子強行將生殖器塞進口腔,男子還用雙手抓住且強壓A男頭部,強烈頂撞A男口器。
A男遭男子逼迫口交,猛力抽塞下無法言語、作嘔,後來大力推開對方,男子最後自行以手淫方式射精,洗澡後先行離去,A男後來因創傷難撫決定報警;法官審酌錄音內容,男子問說你在哭喔?A男回應「你為甚麼要這樣強迫我」,男子說「不是啊,你弄到一半然後說不弄了」,還說「我後來是不是就沒有了」。
法官認為男子曾因公共危險案件遭判刑2個月,明知A男不願繼續與其從事合意性交行為,竟違反意願,對對方實行強制性交,犯後未能坦承犯行、尋求諒解,考量男子自述學歷為高中肄業、現從事清潔業、與配偶同住、沒有重大疾病等語,判處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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