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新興的交通工具微型電動二輪車、簡稱微電車,已在去年11月30日正式納管,北市警南港分局指出,民眾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相關條文規定,可能面臨將3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車輛也可能會遭沒入,為避免民眾因不熟悉修正內容而誤觸規定,南港分局特地到各機關、學校進行交通安全宣導。
南港分局日前前往中華科技大學,向外籍學生宣導如果欲選擇微電車做為交通工具,應確實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並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才能上路,如未領用牌照行駛,公路監理機關將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同時也應配戴合格安全帽、禁止載人、禁止酒後駕車,更不可擅自變更相關裝置或規格。
南港分局提醒,歲末年終聚會較多,飲宴中如有飲酒,應找代理駕駛或改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切勿心存僥倖酒駕,並記得「汽車路口慢看停,行人走路停看聽」原則,共同維護交通安全,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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