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1名吳姓計程車司機因紅燈越線,員警發現上前攔查開單,結果發現吳男的車牌竟然是自製的,經詢問,吳稱車賣了才先去註銷牌照,結果不但被警方抓到,除依偽造文書送辦外,還依法開出偽造車牌、號牌註銷、駕照註銷、登記證廢止及紅燈越線等5張罰單,累計最重可處3萬9千元罰鍰。
新興分局前金分駐所員警10日深夜12時34分,行經前金區七賢、市中路口時,發現一輛計程車紅燈越線臨停前往盤查,但車牌字體明顯歪七扭八,經查詢車籍資料,發現該號牌早已註銷。
經瞭解,54歲吳姓駕駛所駕計程車於2月初,因賣車號牌已遭註銷並繳回監理站,未料車子交出前,吳男竟然異想天開用白色與紅色噴漆,噴偽造原本車牌型式及號牌,還開上路,當晚他開車出門買飯載客,未料卻被警方發現行使偽造車牌。
雖然他強調:「我沒有偽造我是噴漆!」,但仍被帶回派出所,全案於偵訊後,除將吳男依涉嫌刑法偽造文書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外,另交通違規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偽造車牌、號牌註銷、駕照註銷、登記證廢止及紅燈越線等規定舉發掣單,累積最高可罰3萬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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