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兒科醫師刻意隱藏已婚身分,用空白配偶欄之身分證取信追求急診室護理師,2人交往後不僅在電影院親暱摟抱,還曾短暫同居,醫師娘發現後怒向2人提告;法官依相關證據判醫師應賠償妻子40萬元,護理師則免賠,全案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醫師娘主張與丈夫2015年結婚,婚姻存續期間,丈夫竟與急診室護理師交往、同居並發生性行為,2人行為已侵害她的配偶權,致其情緒與精神上痛苦萬分,因此向2人提告求償120萬元。
法庭審理時,2人則辯稱僅是一般社交關係中之肢體接觸,屬正常人際交往之行為。
法官勘驗醫師娘提出之影片光碟、翻拍照片,發現2人於去年4月23日晚間曾在電影院內、外,有互相摟抱、依靠等親暱互動,2人也當庭承認曾短暫交往及同居,足證2人間確以情侶關係相待,故醫師娘主張配偶法益遭受侵害一事,確有依憑。
不過,護理師也辯稱,與醫師交往之初,並不知道對方已婚,醫師更曾傳送配偶欄為空白之身分證反面照片給她,當她得知真相後便旋即與對方分手;法官認為醫師娘並未提出證據證明護理師有故意或過失而不法侵害其配偶法益,自難令其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責。
另外,醫師雖稱自己與妻子的婚姻早有破綻,妻子時常對其情緒勒索及冷暴力,要脅不合理數額之扶養費才同意離婚等語,但法官認為夫妻2人縱因相處或個性生有磨合不睦,本應尋求管道致力解決,而非任由家庭生活破裂失和,並以此作為合理化婚外情出軌之藉口,因此不採信其說詞,判醫師應賠償妻子40萬元。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