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丈夫控訴結婚11年妻子自從孩子出生後就拒絕行房,時間達9年,訴請離婚;妻子說當時沒有拒絕,只是要丈夫等一下,但對方一氣之下說「再也不會碰妳」,2人因此分房睡多年,還說丈夫在小孩3歲時曾外遇女同事,法官認為婚姻破裂是男方責任較大,依法男方不能主動提離婚,判駁回訴求。
丈夫主張結婚11年育1女,每當他想親密接觸時,妻子總以「照顧小孩很累」、「會吵到小孩睡覺」等理由拒絕,至今已9年沒發生關係,婚姻已生破綻,請法官判准離婚;妻子說並非不願意發生關係,更未拒絕,只是剛生產完時,對方提出要求,她會請對方等一下,幾次之後對方就不再與她發生關係。
妻子說,丈夫在女兒3歲時曾提出離婚並坦承有外遇、搬離2人共寢的房間,約1個月後她帶女兒搬回娘家,又經過約1年,因為女兒就讀幼兒園才搬回原住所,夫妻分房至今,依舊無性行為,且此後她一再遭小三騷擾、監看社群媒體動態,她認為丈夫如今訴請離婚,是因為去年又認識女網友。
丈夫坦承小孩剛出生時曾要求過行房,大約4、5次被拒絕後,他有說出「再也不會碰妳」等話,後來就分房睡,連手都沒再牽過,彼此也沒有話講;女兒3歲時曾與女同事交往2年,去年確實在社群媒體認識1名單親媽媽,但還不算在交往;法官認為婚姻出現破綻是男方歸責程度較大,最終裁定駁回丈夫訴求,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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