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新北市議員蔡淑君捐助選區內「台北新都社區」北哨口鋪設地坪、修剪「陽光社區美滿家園」周邊街道及公園樹木涉嫌賄選,新北地院24日判決結果出爐,認為蔡淑君捐助行為不足以影響社區民眾投票意願,不構成選罷法的犯罪行為。

法院指出,就「台北新都社區」鋪設地坪工程部分,民眾只是因為在社區內置產,雖然有管委會,但是召開會議時出席率只有20%到30%,顯示社區民眾凝聚力低。

法院判決理由認為,雖然完工後管委會在社區電梯內張貼蔡淑君捐助工程的感謝狀,但是公告期滿後也都被撤除,且感謝狀內也沒有要求民眾支持特定候選人。因此法院認為,感謝狀雖然有可能提高民眾對蔡淑君好感,但還不足以動搖他們的政治偏好或選擇。

法院也認為,「陽光社區美滿家園」管委會周邊麗園二街1巷、3巷與12項公園,並未設置圍牆或相關間隔設施,屬於不特定人可以自由進出的區域。並且,公園也不是管委會負責管理,蔡淑君捐助修剪樹木、植栽的部分具有公益性質,無法影響選民決定。

基於這些理由,法院認為蔡淑君捐助行為主觀上不具有違反選罷法第102條1項1款的故意,做成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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