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邱姓女子在台南市中西某銀行的ATM提款機前,涉嫌持多張人頭提款卡提領詐騙所得時,因操作時間過長,被巡邏經過的員警發現,除當場逮捕外,還循線前往附近某飯店查獲同夥27歲吳姓男子,合計追回109萬8000元詐騙款項。全案偵訊後,依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台南檢察署偵辦,檢方複訊後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市警局第二分局民權派出所警員翁達翰、許如瑜2日上午執行金融巡守勤務時,大約11點行經民權路二段某銀行,發現邱女正在反覆操作提款機,時間過長,一開始還擔心對方被詐騙匯款,經提高警覺注意後,發現對方竟然抽換多張提款卡取款,於是趁她提款完成時上前瞭解。
邱女一見員警神情慌張,對員警的詢問也無法回應,只好乖乖交出身上持有的4張提款卡,以及背包內的現金45萬4000元。員警深入追查後,又順利在忠義路某飯店房間內查獲同夥吳男,還在房間內起獲詐騙款項64萬4000元、點鈔機、安非他命2包、毒品咖啡包9包、提款卡15張及多張電話SIM卡、子彈1顆等犯罪物證。
據了解,訊問時,邱女、吳男的供詞均避重就輕,聲稱受雇某線上博弈公司,每天日薪1500元至2000元不等,但警方持保留態度,除將2人依詐欺罪、洗錢防制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南檢偵辦,經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後續還將擴大追查幕後指使的集團及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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