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黃姓女中士因缺錢花用,竟利用掌管補繳年資等業務,向12名同僚收取費用,當同僚將現金匯入她只上繳部分金額,其他款項侵占入己,2018年6月起4年,得手13萬多元,士林地檢署違反貪汙治罪條例起訴黃女。

34歲黃女,在位於新北市淡水的空軍擔任人事工作,包括管理士官兵差假、育嬰留職停薪、購買年資、補繳年資等業務,但她跟同事說將費用匯入自己私人的銀行帳戶,她再幫忙繳納,實則利用職務上機會侵占入己或詐領差額。

2020年6月,黃女通知同事要繳交購買義務役轉入士官的年資,而她卻沒有將收到的款項交給上級單位,另外還有同事育嬰留職,須購買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年資,服役滿20年後可併計服務年資,黃導致同事匯款1萬多元,其中4000多元被黃女侵吞。

多名一等兵應補繳1000多元年資費用,黃女卻高報購買年資的費用為2678元,她在從中詐取差額,直到2022年6月,因黃女自己疏失,重複傳訊給一名上士,要求補繳年資利息,上士發覺有異,進而查出黃女蠶食鯨吞詐得13萬5161元,揪出多名同僚受害。

起訴書指出,黃姓女中士涉犯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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