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梨山地區大甲溪事業區第66林班地,16日深夜傳出森林火警,台中市消防局、林業保育署台中分署17日清晨5點多仍搶救中,目前估計動員47人進行滅火作業。(林業保育署台中分署提供/張妍溱台中傳真)
台中市梨山地區大甲溪事業區第66林班地,16日深夜傳出森林火警,台中市消防局、林業保育署台中分署17日清晨5點多仍搶救中,目前估計動員47人進行滅火作業。(林業保育署台中分署提供/張妍溱台中傳真)

台中市梨山地區大甲溪事業區第66林班地,16日深夜發生森林火警,因夜間山區視線不佳,搶救不易,台中市消防局、林業保育署台中分署17日清晨5點多,兵分3路分頭處理起火點,由空勤直升機灌灑協助,火勢於中午獲得控制,估計總延燒面積約11公頃,在火勢完全撲滅後,火災鑑識人員將進行起火原因調查。

林業保育署台中分署表示,火災位置地處偏遠且無道路通行,並成立火場指揮所觀測火情及調度指揮救火作業,森林護管員使用砍刀闢除雜草開路,步行約2小時才能抵達,且因火場雜草密布,輕質燃料充足,所以火勢延燒快速,但大部分是雜草延燒,延燒面積約11公頃。

林業保育署台中分署指出,森林救火隊已抵達現場進行地面直接滅火,阻絕火勢擴展,同時空勤直升機已出動進行空中灌灑作業,每次吊掛2公噸的水,不斷投水逾5次,經動員所屬梨山工作站及麗陽工作站森林護管員,兵分3路分頭處理煙點,陸空攜手快速撲滅森林火災。

林業保育署台中分署表示,在持續全力搶救、撲滅火勢後,追查起火原因。呼籲民眾,依據《森林法》第53條規定,放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失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且除負刑責外尚須負民事賠償責任,前往山區切勿生火,共同保護珍貴森林資源。

林業保育署台中分署呼籲,山林資源珍貴,民眾上山請注意防火,若發現森林火災儘速通報消防單位或撥打林業保育署保林專線0800-0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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