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通緝犯為躲避警方追緝,涉嫌於去年9到10月懸掛偽造車牌,開車趴趴走,甚至在國道飆速行駛,害3名被害車主共收到10張國道超速紅單;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隊表示,今年1月4日接獲民眾報案後,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循線逮捕陳嫌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另偽造特種文書罪、毒品通緝等罪送辦。
國道警察表示,今年1月4日接獲民眾指稱,名下車輛號牌遭人偽造行駛行經全國各路段超速遭舉發一案,員警鍥而不捨調閱相關監視器影像,掌握涉案車輛及犯嫌特徵,追查38歲陳姓犯嫌,且陳因毒品案通緝在逃。
國道警察指出,陳姓通緝犯為躲避警方查緝,於網路購買假車牌懸掛,並在全國高速公路各路段飆車橫行,導致原車牌車主收到多張高額紅單,最高時速曾飆到151公里,警方鎖定陳行蹤後,於2月16日晚間在台中市東區公寓大樓內,將陳逮捕歸案,並起獲毒品安非他命25包(37.78公克)及偽造號牌。
國道警察表示,陳姓犯嫌懸掛偽造號牌,並多次在國道超速行駛,害被害車主收到3000元至3萬6000元以下紅單;其行為嚴重妨害監理機關對行車之管理,及警方對於交通執法之正確性,並對往來高速公路用路人造成嚴重危害。
國道警察呼籲,車輛號牌屬具公文書性質的特種文書,擅自使用偽造、變造車牌販售,或懸掛於車輛並行駛於道路上,最重可判1年徒刑,另可處1萬800元罰鍰,請用路人確實遵守行車規定,切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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