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汽機車駕駛人若未禮讓行人,最重可罰新台幣6000元,一名男子在路上觀察行人,不論車流量多寡,都是慢慢地過馬路,他氣得怒罵「現在行人也太囂張了」,言論激起大票網友不滿。
原PO今(19)日於PTT八卦版指出,他同意開車要禮讓行人,但車流量多的情況下,看到斑馬線上的行人仍慢悠悠地過馬路,氣得罵「好歹小跑步快速通過吧!現在的行人也太囂張了。」
貼文引發討論,多數人認為台灣交通事故頻繁原因在於車輛不禮讓行人、機車亂竄、人行道建置不良,尤其是汽機車在路口搶快未禮讓行人,造成多起傷亡,為擺脫「行人地獄」的惡名,去年才會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駕駛人行進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的交岔路,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最重可罰新台幣6000元。
網友紛紛留言砲轟原PO,「這言論台灣果然就是行人地獄」、「我覺得沒有邊走邊看手機已很好了,人家綠燈內你管人家要走多慢?」、「不就是撞死太多人,才會有這種規定」;但也有人緩頰說,駕駛為禮讓行人,綠燈右轉只過2台車,甚至綠燈轉變為紅燈,還有行人強行過馬路的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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