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陸籍漁船在台灣領海因被海巡署緊追造成兩人落海身亡,陸方反應強烈,今(19)日福建海警局更強登台灣藍色公路遊艇「初日號」臨檢,律師劉文瑞就認為,領海是依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定,雖然各國國內有各自的法律規範,但若有爭議爭端就會上升國際法範圍,這是執法範圍的重疊、爭議問題。
曾當過海巡、現職言品法律事務所的律師劉文瑞說,依據領海及鄰接區法17條,台灣海巡對於違法侵入台灣海域的人或物得緊追,而依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16條,台灣海巡亦得驅離違法入侵人或物,「這次海巡署執法,應是要驅離或登檢,然後大陸快艇跑給海巡艦艇追才會翻覆」,認為台灣海巡作法沒有問題,並未執法過當。
「但台灣海巡法規是自己的國內法,陸方也有類似的法律,這是執法範圍與過程的爭議」,劉文瑞說,因為金門離大陸廈門太近了,金門的海域只有6000公尺。
劉文瑞說,台灣畫定限制水域的範圍相對較窄,加上雙方海域執法界線模糊,他認為陸方強登「初日號」臨檢,也會覺得是在其海域範圍內執法,只能說雙方各有執法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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