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位姓女子54歲張姓女子積欠交通罰鍰426筆,其中有337筆是國道通行費,均未繳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下稱宜蘭分署)通知張女數次均未到場,宜蘭分署與基隆市政府等單位合作,透過路邊停車通報「追車」。執行人員於4月30日在基隆田寮河路邊停車格發現張女車輛並查封,張女得知連忙到場表示願以分期方式繳納,差點被拖吊拍賣。
宜蘭分署表示,基隆一位張姓女子(59年次)因欠繳交通罰鍰計426筆共5萬餘元未繳納遭移送執行,其中通行費部分就占337筆,列為加強執行對象。但張女經數次通知均未到場,名下除車輛外亦無財產可供執行。
宜蘭分署指出,於4月30日下午,經過智慧追車通報發現張女的日產灰色車輛停放在基隆市信一路田寮河畔,立即至現場查封。張女得知車輛被查封趕忙到場,表示因工作忙碌始未處理欠款,願以辦理分期方式繳納所欠款項,免於被拖吊拍賣。
宜蘭分署強調,為加強執行欠繳交通罰鍰等案件以落實交通正義,將持續與基隆市政府交通處、警察局、稅務局、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區監理所基隆監理站積極合作,以通報路邊停車格收費方式,持續在所轄基隆市區推動「智慧追車」,透過查封拒繳義務人名下車輛,強力展現公權力以實現正義。
宜蘭分署分署長吳廣莉表示,針對欠繳交通罰鍰、停車費、通行費等案件,將持續與基隆市政府交通處等機關合作追查,積極執行。並呼籲民眾收到使用牌照稅、交通罰鍰、汽燃費、停車費等繳款通知後,務必於繳納期限內自行繳清。
吳廣莉強調,如民眾確有經濟困難,亦應聯繫執行分署說明經濟狀況後辦理分期事宜,切勿心存僥倖、置之不理,以免移送執行後,遭扣薪、扣存,甚查封愛車、不動產等,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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