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東鎮一名15歲患有身心障礙的兒少,竟遭家長聘僱的外籍看護不當對待,家長今年初發現異常後,持續關注幫傭動態,竟看到監視器錄下看護多次徒手毆打自己孩子的畫面,身上多處痕跡,氣憤帶往醫院驗傷,25日前往竹東局報案,希望撤換外傭。
鍾姓家長氣憤控訴,自己的孩子有身心障礙,以及難以表達,於是聘請外籍看護來照顧,未料今年2月左右天氣寒冷,他透過家中監視器,竟發現孩子身上沒有著衣,陸續也發現看護竟對小孩動粗,於是找來仲介協調,並開出嚴重警告單,明確告知看護不得有此行為。
未料該名看護非但沒有收斂,鍾姓家長還發現看護竟選擇監視器死角對孩子動粗,或是把孩子推進衣櫃,但孩子出來後滿臉驚恐,甚至也發現看護用棉被遮掩來踢他的孩子。
鍾姓家長將影片及孩子身上的傷勢貼上網,同時帶孩子前往醫院驗傷,經醫院診斷,孩子有頭臉擦挫傷、左胸挫傷、右手背擦挫傷、後背擦挫傷等傷勢。同時25日也前往竹東分局報案,希望撤換看護。
新竹縣社會處則回應,關於竹東鎮發生身障兒少疑似被外籍看護工虐待一案,社會處與家防官保持密切聯繫,若案家需要保護性社工、身障資源介入的部分,社會處均會積極協助、提供服務。針對外籍看護工疑似虐待兒少的情事,若調查屬實,會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規定,裁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60萬以下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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