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今年2月查獲陳姓男子在雲林縣林內鄉違規私設狗場,救出134隻受虐犬貓,雲林地檢署4月再前往稽查,陳男竟又違規飼養犬貓近40隻,近3個月內已造成10餘隻犬貓死亡,21日地檢署表示,陳男涉嫌《動物保護法》故意虐待動物,致使動物受傷、死亡等罪嫌,於日前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防疫所2月查獲陳男私設狗場且有虐待動物之嫌,經雲林縣政府裁罰,防疫所人員3月27日至4月3日多次前往複查,陳男竟拒絕配合,防疫人員不得其門而入,通知警方後由雲林地檢署指揮偵辦,檢察長戴文亮對此重大虐待動物案非常重視,指派檢察官莊珂惠偵辦。
莊珂惠研析相關資料後,認為陳男虐待的犬貓數量不在少數,向法院聲請搜索票,4月12日進入狗場搜索稽查,竟又查獲近40隻犬貓,且仍未給予適當的醫療與飼養環境,認為陳男涉嫌《動物保護法》故意傷害動物,以及裁罰處分送達日起5年以內,故意再次虐待動物,致使動物受傷、死亡等罪嫌。
地檢署表示,陳男2015年即因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被列管為不得飼養犬貓的黑名單,今年竟又承租林內鄉某鐵皮屋作為狗場,假動物救援名義,透過社群軟體取得民眾告知的流浪犬貓位置後,以誘捕籠、吹箭等方式,誘捕後籠飼於狗場。
防疫所人員今年2月7日至26日,共計救援犬貓134隻、查獲死亡犬貓達10隻,雲林縣政府因此於3月19日對陳男開出累計20萬2000元罰鍰,沒想到陳男3月20日收受裁處書後,仍一再故犯,防疫所人員26日再接獲檢舉前往稽查,又查獲違規飼養7犬、19貓,其中5隻幼貓因陳男刻意將母貓隔離,於稽查時已明顯死亡。
地檢署指出,陳男不滿防疫所人員,3月27日後多次拒絕稽查,4月12日員警持搜索票進入狗場,發現陳男仍違規飼養18犬、19貓,其中1犬頸部明顯外傷,未獲醫療,陳男長期虐待動物,行徑相當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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