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一對慣竊夫妻因突然想吃雞,兩人騎乘機車到一處雞寮,由太太持老虎鉗破壞鐵絲網,到雞舍一口氣偷了3隻大土雞,兩個月後兩人食髓知味,再次由先生把風,太太撥開上次破壞的鐵絲網又偷了4隻大土雞。飼主發現雞隻短少報警,這對神偷俠侶各被判8個月及7個月有期徒刑。
夫妻倆在2022年9月期間,兩人騎著機車到某處雞寮,趁無人看守之際,由先生在外把風,太太在現場隨便抓了一把老虎鉗,剪斷雞舍鐵絲網後潛入,偷得5斤重大土雞,隨即搭上先生機車逃逸。
當年11月,兩人嘴饞,又回到熟悉的雞寮,徒手扳開先前破壞鐵絲網洞後進入其內,徒手竊得4隻大土雞後,兩人騎機車逃逸。飼主兩次均發現雞隻短少,報警處理。
這對夫妻遭逮後展現夫妻情深,太太堅持是自己偷雞,先生並不知情,而且是他騙先生自己是去採野菜的,一切都跟先生無關。先生也表示,雖然回家都有吃到土雞,但我完全不知道太太要去偷土雞,她是說我們要去採野菜,後來才坦承是偷雞,兩人回家後還為此吵架。
但法官在查閱事發時警局筆錄,發現太太當時向警方表示,第2次行竊是因為覺得上次吃雞覺得很好吃,當天突然想吃雞,就請先生載她去雞寮,並幫忙把風。
法官同時調閱監視器畫面,認為先生機車上沒有明顯野菜存在,太太背後的米袋體積也不大,在束口被綁起的情況下,雞隻在狹窄空間內不可能靜止不動,或是沒有發出啼叫等聲響情形,而且米袋外觀當會有突然突起或形狀多有變化之狀況出現,此更非如米袋內僅裝有野菜此種無生命之植物則外觀形狀已然固定而不會時有改變及不實發出聲響之狀態可堪比擬。
此外,每隻活土雞既重量為5台斤,則計算結果3隻活土雞或4隻活土雞重量分別15台斤及20台斤,跟野菜的重量跟體積有一望即知之明顯差異,從而米袋內如裝入3 隻活土雞或4 隻活土雞,與如米袋內僅裝入野菜,二者無論外觀變化、會否發出聲響、重量多寡、體積形狀等均可謂迥然不同,因此認為兩夫妻說謊,依犯攜帶兇器毀越安全設備竊盜罪、共同犯竊盜罪,各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及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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