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指出,現在台灣海峽已有360座風機可發出珍貴綠電,不宜抹煞公私部門共同努力結果。
產發署表示,所謂政府開後門也與事實不符,在風場建設如期併網的前提下,如果國內無法提供產業量能,確實符合行政合約上的不可歸責情況。至於是否具有足夠產業量能,也需要產業公協會出具無產製證明等佐證資料,公部門只能依法行政,不能開後門。至於所謂一年未訂原則也不符合事實,產發署早在2022年7月就已邀集離岸風電產業相關公協會,訂定認定原則。
能源署說明,躉購費率本就與國產化無關,而是全球在推動離岸風電的常見模式,英國、日本都是如此。我國是出口為主的科技業大國,再生能源已成為重要需求,同時也希望藉此引進國外資金,發展國內製造業能量,未來也可把握風場後續運維商機。
產發署指出,國內風力機及相關零組件、像是機艙罩、鼻錐罩、葉片、水下基礎目前都已有商業量產實績,2018年至今,離岸風電產業製造業已累計產值將超過860億元,未來仍會持續增加,預估離岸風電2025年5.6 GW目標,整體投資額更將達9,75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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