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近日接獲民眾通報,指出位於桃園市龜山區的春天農場疑似虐待飼養的馬匹,但發現桃園市動保處在8月2日就判定業者有虐待之虞,卻未能緊急展開救援傷病動物,導致一匹幼馬死亡,明顯有行政的不作為疏失。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表示,依據《動物展演管理辦法》及《免經許可之動物展演類型條件方式或場所》早在2019年9月即公告施行,規定所有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利用動物展示、表演或與人互動的行為,包括展示、騎乘、餵食、表演等,均須依法申請許可才能營業,且業者必須提供營運計劃書接受審查,並提交保證金,以確保有能力照護好所有動物。
但據動保團體掌握,桃園市僅一處取得動物展演許可,並非春天農場,亦即春天農場根本就是非法展演場所,但農委會及桃園市政府卻完全沒有掌握與處置,放任業者違法展演並虐待動物,陳玉敏質疑,從中央到地方政府,已嚴重失職,農委會應徹查全台還有多少類似春天農場這樣的非法展演場所,還有多少動物被飼養在不符合習性的環境中任其自生自滅,遭受不當飼養管理甚至折磨虐待。
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執行長姜怡如說,春天農場放任場內馬匹飢餓致傷亡,已違反動保法規定,且業者「不作為致傷害動物或使其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狀態之行為」已構成虐待,桃園市動保處未在黃金時間搶救動物性命,涉及嚴重失職,未善盡保護動物之責。
動保團體要求,農委會應在1個月內清查全國所有違法動物展演場所,並公布依法處置結果;農委會應儘速介入春天農場案,調查死亡馬匹的確實死因,並公開結果,依法裁處或移送地檢署;農委會及桃園市動保處應積極維護農場尚存動物的福利,儘速安排獸醫檢查,並協助轉介適當的安置場所;桃園市動保處應依規定懲處,並公開懲處結果。
農委會畜牧處副處長江文全表示,春天農場的確未取得展演場所認可,此次馬匹死亡恐怕涉及未善盡照顧之責及未經許可展演,如果涉及故意傷害或虐待致死恐怕也涉及刑責,農委會將請地方政府加強訪視與稽查類似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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