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楊姓男子長期在租屋處客廳抽菸,菸味飄到隔壁林姓男子家中,林男多次請里長、大樓管委會協商均無效,只能長期關門窗自救,但家人也因此罹患濕疹、皮膚病,林男為此怒告楊男和房東劉姓女子。高雄地院認定楊男菸味影響林男一家生活品質及健康,判賠1萬元,且不得再讓菸味飄至對方家裡及兩戶共有地等候電梯空間。
2019年8月,林男一家搬進大樓,住在楊男隔壁,入住沒多久,就常在屋內、屋外電梯前的公共空間聞到菸味。林男曾請里長、管委會勸導,但楊男依然故我,甚至當面反嗆林男「別再四處亂」、「不要再亂下去了啦,整棟就你在亂而已」,林男只好對楊男和房東劉姓女子提告。
林男太太證稱,一個月大約聞到3至5次菸味,菸味有時嚴重到蔓延至廚房及房間,每次大約持續10分鐘,全家人一聞到味道就要關門關窗,導致室內空氣不流通,結果害室內潮濕,自己原本罹患的濕疹變嚴重,只能不斷就診。林男則是蕁麻疹變嚴重,同住母親則表示一直關窗很悶熱,呼吸困難。
楊男辯稱,自己已退休,確實有時會在客廳抽菸,每日約抽10幾支,一天在家抽菸的時間至少1至1個半小時,但不曾在陽台抽菸,林男一家還沒搬來時,他和前房客相處融洽,沒有聽說抱怨菸味的問題。劉女強調,她絕對沒有只收租不管事,她曾到楊男家中查看,確實沒有聞到菸味。
高雄地院簡易庭審理時,法官根據楊男證詞,推算他每天至少產生3小時菸味,林男的房東也曾說,在林男家中聞到二手菸味。該大樓管委會曾貼公告警惕住戶別在屋內抽菸,以免菸味滯留在浴室通風管內,影響鄰居。
法官認為,林男向楊男反應1年多都未見改善,已超過一般人可容忍範圍,嚴重影響林男一家的生活品質,判楊男須賠償林男1萬元,且不准再讓菸味飄入林男家中、門前公共電梯空間,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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