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蘆竹區某國小空調弊案,有白手套指控指控市議員劉勝全涉嫌以議員配合款利用規格綁標安裝冷氣收回扣,檢方羈押後,桃園地方法院裁定800萬交保,檢方抗告成功,高等法院將交保裁定撤銷發回重裁,今重新開庭,桃園地方法院裁定800萬元交保後免予羈押。
地院表示,被告劉勝全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第3款對於職務上的行為收受賄賂罪嫌,劉勝全坦承犯案及收受75萬現金,並有證人證述及卷附資料佐證,足認其犯罪嫌疑重大。劉勝全自始坦承有接受行賄條例而簽署議員補助款同意書,沒有迴避犯行之情,所述與相關證人證詞一致,沒有勾串證人的情形。
地院提及,劉勝全於教育局同意以500萬元的經費補助國小,雖教育局人員持有保管中的「補助款申請書」消失不見,但並沒有證據顯示此事與劉勝全有關,因此無證據顯示劉勝全有湮滅證據之虞。另外劉勝全於2020年間取得75萬元款項,他表示該筆款項已於長年日常生活中花用殆盡,難認是基於湮滅證據所為。
地院說,劉勝全涉犯最輕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審酌一般人面對重刑趨吉避兇的人性,且衡量劉勝全的資力及能力,的確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但逃亡之虞能以具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等手段來避免,即無羈押之必要。最後地院裁定,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2規定,以新台幣800萬元具保後免予羈押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及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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