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阿章(化名)多次在社群軟體Facebook找尋未成年青少年,透過互加好友關係,接著便邀約出遊,在暗夜堤防邊,對少年伸出狼爪,根據警方調查發現,陸續有3名國中生受害;經歷審法院審理,判決10年徒刑定讞,屏東地院法官則針對民事賠償部分,判決各賠少年45萬元、父親各20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發現,阿章常在網路上尋找下手對象,以先加好友、進而聊天取得信任,接著再邀約出遊,某日,他騎乘機車載著國中生來到堤防空地,突然伸手摸對方下體,並用口完成強制性交行為。

少年回家後神情被父母察覺有異,才讓整起事件曝光,檢警深入調查,以同樣手法受害的不僅這少年,阿章至少犯下3起案件,法官以對於未滿14歲男子犯性交罪共3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10月,共執行有期徒刑10年定讞。

被害少年及家屬同時提起精神賠償,法官審酌後判決,阿章必須賠給被害少年各45萬元、被害家長各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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