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簡姓男子2019年騎機車在台北市未禮讓行人被開罰1500元,連同名下汽車的國道通行費、停車費及罰單共19萬餘元拒不繳納,陸續被移送執行,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16日到簡男戶籍地執行,查封簡名下的車齡6年機車,並移至車輛保管場,若仍未繳納罰單或提出合理的清償計畫,將擇期拍賣。
執行署台中分署表示,簡男在2019年間騎機車行經台北市中山北路時,未停讓行人被開罰1500元,簡除拒不繳納此罰單外,連同名下的汽車未繳納高速公路通行費、路邊停車費及違規罰單等共19萬餘元,並於去年5月間陸續被移送執行。
台中分署表示,針對1500元罰款案執行,先前曾執行簡男存款債權及商業保險契約解約金,但無具體成果。配合行政執行署推動「加強執行未停讓行人罰鍰專案」,經再清查簡的財產狀況,發現名下有一輛車齡6年的機車,並於16日派員執行。
承辦人抵達簡的戶籍地執行,雖未見到當事人,家屬對查封有所疑慮,經承辦人員提出罰單及車籍資料,並說明來意後,家屬才配合交出機車,承辦人員查封移至查封車輛保管場,日後,如仍未繳納罰單或提出合理的清償計畫,將擇期拍賣。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