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男子去年7月開始發現妻子常離家未歸或晚歸,一查之下發現對方與小王出遊開房間,還發現妻子對話紀錄中,2人3個月內已發生8次性行為,小王屢次問妻子有沒有吃事後避孕藥,妻子還說「或許在這婚姻我早就想叛逆了哈哈」、「我又沒離婚,你來幹嘛」,法官判小王需賠10萬。
丈夫控告小王去年7月至9月間數次約妻子出遊開房間,發生8次性行為,甚至多次事後傳訊息詢問有無吃事後避孕藥,他因發現妻子常離家未歸或返家時間很晚,一問得知外遇,向小王求償50萬;小王說,女方當時有拿出離婚協議書,他以為對方已經離婚,還說是女方積極邀約他外出見面、發生性行為。
法官認為對話中,女方雖有傳離婚協議書的照片,但後來說「到底要簽幾次」、「他不跟我離的理由跟你不跟你老婆離的意思一樣」、「或許在這婚姻我早就想叛逆了哈哈」、「反過來想,我有婚姻在你不會離婚狀況對你比較有利。因為不會纏你」、「我又沒離婚,你來幹嘛」,認定小王確實知道女方已婚身分。
法官認定侵害配偶權事實明確,審酌兩方教育程度、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女方與小王交往情形等,認為被告賠償精神慰撫金50萬元尚屬過高,應以10萬元為適當。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