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捲入性騷案,檢警4日搜索黃住所及工作室,並首度以被告身分傳喚黃應訊,據了解,黃子佼在北檢應訊時,因被檢察官問到過去疑似性騷的情節,一度情緒起伏,之後才逐漸回復情緒,檢察官還因黃先前拍攝道歉影片時曾有自殘舉動,訊問結束前特別曉諭黃要面對司法,「不要再做出這種不好的事(指自殘)」。
黃子佼被爆料以來,情緒一直不穩定,他在神隱46天後,今天下午首度因被警方移送北檢而曝光,他面容略顯憔悴,臉上有鬍渣。檢察官偵訊1個多小時後,諭知黃子佼以35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結果黃的律師賴淑芬為他下樓到法警室辦理交保手續時,被蜂擁而上的媒體擠掉眼鏡,寸步難行。
賴淑芬律師說,她被媒體大陣仗嚇到,被擠到眼鏡掉了,「快瞎了」,早知這樣,她就從法院方向下樓避開媒體。
為黃辦保的律師賴淑芬是具有司法官資歷,媒體稱她背景「超強」。依據賴的律師事務所官網資料顯示,賴畢業於台大法律系,過去曾擔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12年、台北地院法官、高等法院法官,4年前才轉任律師,擁有19年司法官經驗。
至於黃子佼為何會找她擔任辯護律師?賴淑芬說,她不認識黃,但她任職的事務所是國內不少唱片、娛樂公司的法律顧問,而她的同事陳律師則是許多藝人的法律顧問,負責合約的法律問題,黃的案件是事務所交給她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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