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遭妻子指控,他透過網路與4名女網友交往聊天,還稱說自己剛剛服用藍色善存,影射吃了「威而鋼」,他須賠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認為,他與女網友對話內容類似戲謔玩笑,而非戀愛關係,無涉男女私情,判他免賠。可上訴。

人妻提告指控,老公在2017年間經常與朋友相約至林森北路色情按摩店,與按摩妹進行性交易,2022年他以單身戀愛交友軟體「PP交友」與至少4位女性固定聯繫交往、親密聊天、線上送禮(刷禮物),且他向女網友道早安、主動報告自己生活行蹤、告知自己剛剛服用藍色善存影射威而鋼。

她說,老公請求對方傳自拍照、稱讚對方「好可愛寶」、表示「好想親一口」、「愛你」、「想你了」等語、2人討論他工作及原告等話題,且他經常餽贈禮物予對方,顯已逾越男女互動一般應有分際,他須賠償100萬元。

台北地院認為,無法證明男子與按摩店女子性交易,且他上網玩交友軟體,送4名女子禮物,但並無實際與該等女子見面、單獨外出、親密之肢體動作,尚難認為已背於善良風俗之程度,不成立侵權行為,判他免賠。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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