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警用機車車頭配備最先進照相機,附上紅單、影片和截圖,證明警方可「錄影拍照開單一次完成」,桃園交通警察大隊駁斥是錯誤訊息,強調警用機車車頭上方為蜂鳴器、下方為行車紀錄器,僅供警方一般行車紀錄使用,網傳影片是民眾以行車記錄器檢舉,呼籲勿信網路謠言。
近期社群平台臉書、通訊軟體Line流傳1張「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巡邏機車」照片,並搭配1則影片,宣稱警用機車車頭配備最先進照相機,可錄影拍照開單一次完成,5秒開了15台機車未禮讓行人罰款6000元紅單。
「這是網路流傳許久的謠傳影片重新斷章取義!」經桃園警方查證,照片中警用機車車頭上方為蜂鳴器、下方為行車紀錄器,僅供警方一般行車紀錄使用。
警方解釋,網傳影片內容有一位路人站在行人穿越道,行經的機車均沒有停讓行人、直接通過,畫面右上角出現多張罰單截圖,地址位於台北市,是民眾行車紀錄器檢舉開單影像,謠稱為桃園警用機車鏡頭開單,絕對是「錯誤」訊息。
警方指出,這則網路謠傳影片,過去至今,已分別由「台中、台南、台北、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陸續澄清,每次皆會張冠李戴,警方也十分無奈,該影片為遭民眾以行車記錄器檢舉後,將檢舉結果剪輯至影片中,網傳影片中檢舉結果擷圖有註明是「民眾檢舉」,並非傳言宣稱是警方舉發。
警方說,過去網傳影片也曾被挪用錯稱為政府科技執法或警用機車錄影開單,且將「機車」未停讓行人的罰鍰1200元錯植為6000元,請民眾勿信網路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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