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男今年(112年)元旦凌晨認識年輕貌美的女網友小美,開車載她上山賞夜景、看元旦第一道曙光,竟現狼形強吻、襲胸猥褻,未滿16歲的小美驚慌失措、崩潰抵抗,傳訊向2好友求救,趁途中停車逃離報警。許否認強制猥褻,辯稱女方主動,法官不採信許說詞,判刑1年6月,可上訴。
小美年輕貌美,2022年跨年夜與友人投宿中市商旅,隔天2023年1月1日凌晨在網路與中市許男互加社群應用軟體IG好友後,因手機沒電,聯繫許商借充電器,許開車抵達提議載她去吃宵夜、看夜景及元旦日出。
許載小美到達人煙稀少的山區,等候元旦第一道曙光時,小美喊頭痛,許叫她頭枕在他大腿幫按摩,見小美秀色可餐竟起邪念,強吻襲胸、伸狼爪猥褻,小美崩潰哭求抵抗,抓住許雙手拒絕,雙方拉扯僵持不下,許才罷手。
小美為免惹怒許,曲意逢迎要求將她載回市區,趁隙傳訊向2友求救,在許開車抵達市區,開往加油後停車的空擋逃離,向路人求救報警。
小美到醫院驗傷,右前胸有細微抓痕、右腹有明顯抓痕。她返家後,情緒不穩,一度吞服藥物輕生,經送醫救治,所幸無礙。她自稱向許男佯稱自己年齡19歲,實際年齡未滿16歲,案發時她幾近崩潰哭求,拚命反抗。
許坦承今年元旦凌晨載小美吃宵夜後,驅車往山上看夜景,在車上幫她按摩,與她舌吻,但否認強制猥褻,辯稱是小美主動親吻他,但沒說要進一步,他就沒繼續。
小美2名友人作證,接到求救訊息,傳訊給小美都沒回,跑去定位地點也找不到人;到警局見到小美時,她哽咽哭訴遭許猥褻。
法官以兩人剛認識初次見面,實際年齡相差20多歲,許僅借手機充電器、幫女方按摩,沒有其他感情互動,女方即主動親吻有違常理,並有證人作證,不採信許說法,依強制猥褻罪判他徒刑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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