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長治鄉長古佳川因涉嫌動用公款買張惠妹演唱會紀念品等,透過不實核銷詐取5萬8000元,遭檢方依貪汙罪起訴並羈押近11個月後,終於昨天以30萬交保,他1日復職時再次強調自身清白,並澄清他買演唱會外套是公務識別用,沒有違法。
古佳川說,他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不貪不取,他任內的工程、人事都是依法執行,絕對不可能貪汙這5萬多元,他會買張惠妹演唱會的外套也是為公務識別使用,就像很多民意代表會買名牌外套再繡上公務識別標誌一樣,他是用鄉長特別費買的,這本來就是他可以使用的,而且他也留有電子發票。
對於有報導稱是買演唱會門票一事,古佳川嚴正駁斥,他說,完全就是誤導,他強調,整件事情的起因是負責核銷的張姓課員便宜行事,張到外面商家亂要收據、亂報核銷,東窗事發後不敢負責還卸責給他,他根本就不了解核銷細節,也不能接受無故被冠上貪汙罪名,他會在司法上捍衛自身清白。
屏檢指出,古佳川從2018年擔任長治鄉長後,涉嫌在2020年至2021年間與原為財行課課員的張姓鄉長特助聯手,透過不實核銷詐取公款支應私人開銷。
檢方調查,古佳川在2020年5月24、5月26日、12月13日,並未實際前往某餐廳消費,卻指使張特助事先取得空白收據以不實核銷,另2021年1月7日,古在某餐廳為父親辦生日宴會,以及多次為家人辦生日會,還有購買張惠妹跨年演唱會紀念品、委任律師的律師費等私人開銷,也都以「鄉長先行代墊付」的方式不實核銷詐領公款,總計5萬8000餘元。
據悉,檢方起初調查時,初步懷疑古佳川透過不實核銷詐取至少10餘萬公款,對此,檢方表示,古佳川辯稱很多都是公務行程或支出紅包的費用,只是他忘記取收據,並無不法,而他辯稱的金額約10萬5000元,與檢方初估的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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