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歲張姓男子與56歲范姓女友去年8月24日在台南市區一家民宿辦性愛轟趴,事先透過網路社群廣邀單身男子,參加「大風吹」性愛趴,還以「鳥類訓練師」等名號吸引報名,參加男子每人收取3000至3300元不等費用,警方獲報上門逮捕7男3女。台南地院判張男、范女兩人各6月、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還可上訴。

台南地院判決指出,張男於LINE成立「6700~麻辣香腸團購生活網」群組,另在手機通訊軟體X(原推特)成立群組,與范女以暱稱、在兩群組發布「8/24台南(4)鳥類訓練師、人妻情慾按摩師、gg修復師、足療師、歡淫單男一起來體驗」。

張、范兩人透過私訊向洽詢網友說明性愛派對舉行時間、地點及費用等訊息。兩人還另與李姓、張姓、葉姓3名女子聯繫,告知她們不用支付性愛趴費用,但可均分男性參加者所繳交的報名費,扣除租屋、相關用品等費用後的利潤作為代價,媒介3女與付費參加男子性交牟利。

張男於去年8月24日租用中西區一處民宿作為性愛趴場地,當天共7名男子報名參加性愛派對,與李姓、張姓、葉姓3女輪番嘿咻,台南市二分局警方獲報,當晚持法院搜索票前往搜索,當場逮到來不及穿衣服的7男3女與號召性愛趴的張、范2人,並扣得保險套256個、保險指套191個、潤滑劑7瓶與現金4萬6300元等物證。

案發後,參加轟趴性交易7男3女被警方以社會秩序維護法各裁罰3000元,主辦人張男、范女情侶檔則被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偵辦。

台南地院審理指出,張男及范女2人不思循正途營利,透過網際網路方式招攬男客後,媒介、容留成年女子與男客從事性交易,獲取不法利益,敗壞社會善良風俗,實不可取,惟念2人犯罪後均坦承犯行,具有悔意,態度尚可,認張、范女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各處6月、5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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