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日預告,開放證券商辦理借貸業務的擔保品,融通期限不超過30日者,可以以發行人員工、原股東身分的客戶已經上市櫃的現金增資可以作為擔保品。可以辦理員工跟原股東可以拿IPO與SPO的股票作為擔保品的借貸業務。

同時也有「限制」借貸條款,券商辦理借貸,不可包含員工限制型股票或者員工擇定緩課所得稅的股票。金管會表示,目前約有22家券商有辦理相關業務,預告60天,大概第4季可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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