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林業署嘉義分署最近在活動中油炸荔枝椿象,但嘉義縣衛生局當場錄影存證,認為荔枝樁象非法定食用昆蟲,不宜當作食材做為料理,衛生局長趙紋華表示,當天活動中並未讓民眾吃油炸荔枝樁象,不會以《食安法》裁罰。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於4月27日辦理「呷蟲王者」活動,用荔枝椿象油炸入菜作為創意料理,引導學員可以針對昆蟲的繁殖特性來加以利用。這次荔枝樁象變料理的課程非常新鮮,備受矚目。
林業署嘉義分署副分署長李定忠指出,當初活動是以荔枝樁象當作食材來發想、規劃,但後來依法規調整內容,改教學員用蜂蛹烹飪, 雖然環教師仍示範油炸荔枝椿象,但有說明荔枝樁象並非法規規範可食用的昆蟲,仍不能食用,也沒有學員吃油炸荔枝椿象。
趙紋華說,食安法是規範「不能吃非法定可食用的昆蟲」,當天衛生局派員到場錄影活動過程,並未發現有人吃油炸荔枝樁象,沒有觸犯食安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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