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歲劉姓男子駕駛大貨車載運怪手,22日早上7點50分左右,行經苗栗銅鑼鄉東田洋路段,因未注意怪手高度,導致扯落路旁電桿電線,他當時未發現持續向前,結果扯斷電桿,直接離去,警方目前已通知劉男到案說明,詳細事故原因尚待調查釐清。
苗栗警察分獲報後,派員到場後協助管制疏導交通,並通知相關單位到場處置,經警方初步調查,劉男當時從銅鑼鄉永樂路東往西直行,行經東田洋路時,沒有注意到載運的怪手高度,已經高於電線高度,導致事故發生。
劉男一時疏忽先是扯斷路旁電桿電線,接著繼續直行,導致電桿整根被扯斷,劉男肇事後沒有下車查看,反而逕自離去。警方目前已調閱相關監視器,並通知車主到案說明。
苗栗警察分局提醒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另呼籲駕駛人載運貨物上路前務必注意物品有超重、超長、超寬、超高情形,如肇致人員傷亡或車損都還得面臨民事求償與過失刑事責任,實在是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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