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交通大隊24日傍晚5點,於八德區中華路前查獲到一輛轎車改裝車牌,嫌犯為51歲喬姓男子;員警當場發現該自小客車號牌與車種形式不同,遂進行攔停盤查,確認B○○-○○5車牌為偽造車牌,並懸掛在另一輛車體上,也是俗稱的AB車,當場拆卸號牌扣件。

桃園市交通大隊員警日前運用桃園市刑警大隊研發的「桃園AI巡防系統」查獲一起使用「仿真車牌」案件,交大直屬中隊員警24日於執行巡邏勤務行經桃園市八德區中華路時,遇到喬姓男子所駕駛自小客車,巡邏車內「AI巡防系統」突然發出AB車輛的告警資訊,員警見狀隨即下車查看,發現該自小客車號牌與車種形式不同,遂進行攔停盤查,確認B○○-○○5車牌為偽造車牌,並懸掛在另一輛車體上,也是俗稱的AB車,當場拆卸號牌扣件。

經詢問喬姓男子稱該車輛是向車行呂姓男子借來短暫使用;後再通知呂姓男子則稱該車輛是向張姓男子借取,幾經周折確認B○○-○○5號牌所有人為張姓男子,進一步調查詢問張姓男子終於坦承因為車牌遺失,所以上網購買偽造號牌車號並懸掛他車輛上,警方故依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文書(特種文書)罪與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將喬姓等3人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

另外警方透過網路搜尋,發現網路賣場上已有商家專門幫民眾製作「客製化」車牌服務,車號、尺寸與正常車牌乍看之下一模一樣,但偽造車牌目前仍多以模具澆灌成型,若民眾發現疑似假車牌,可錄影後向警方報案舉發。

桃園市交通大隊長鄭文銘表示,車輛號牌與行車執照,屬具公文書性質的特種文書,擅自偽造、變造車牌販售,或懸掛於車輛並行駛於道路上,最重可判一年徒刑,另最重可處新臺幣1萬800元罰鍰,絕不能因為號牌遺失、吊扣或吊銷而製造或使用偽造號牌。

鄭文銘呼籲,千萬不要以為使用偽造車牌、偷竊車輛及使用贓車等違法行為,警方不會發現,刑警大隊研發「桃園AI巡防系統」已部署在各派出所、警察大隊、各分局偵查隊等,達成全市「AI巡守防護網」,以最先進的AI技術讓在路上行駛的不法車輛無所遁形,切勿心存僥倖,挑戰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維護交通、治安及保護民眾財產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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