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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情深,卻抵不過一棟房子的誘惑。女子小婷控訴妹妹小歡(均化名),兩人22年前一起買房,因擔心丈夫欠債被追討,才暫以妹妹名義登記。沒想到貸款繳清後,妹妹竟翻臉不認帳,拒絕移轉產權。法院審理後認定,姊姊確實長期匯款、負擔貸款,兩人間存在「借名登記關係」,判姐姐勝訴。
台北中山區街頭,一名男子阿振(化名)在身前掛著「面相、合婚各 1000 元、手相 500 元、點燈諮詢 1000 元」的告示牌,以招攬客人算命,卻遭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為由開出 1500 元罰單。阿振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強調「沒有擺攤、沒有桌椅,只是把牌子掛胸前」。法院審理後卻給了不同的見解,判決撤銷原處分。
新北市一名黃姓房東將位於板橋區的房屋出租給吳姓男子,不料吳男竟在租期開始後不到一個月,從租屋處墜樓輕生,當場身亡,讓該屋瞬間成為「凶宅」。黃姓房東不滿房屋價值嚴重貶損,一狀告上法院,向吳男的遺產管理人請求賠償616萬餘元。然而,法院審理後,卻判決房東敗訴,只因房東的一個「致命失誤」。可上訴。
高速公路上「看一下手機時間」算不算違規?一名小貨車司機阿良(化名)在國道 3 號上被警方拍到,以手持方式看手機遭開罰 3000 元。他不服申訴,強調只是瞄了一眼時間,沒有講電話、沒有滑手機,「難道按冷氣、調音響也算嗎?」但法院審理後,仍認定行為已屬「有礙駕駛安全」,判決維持原處分。
一樁「借名登記」返還土地糾紛案!案件主角是旅日婦人小萱(化名),她生前為了順利申請日本年金,將名下土地暫時過戶給昔日學妹歡歡(化名),雙方約定日後返還。然而,返還承諾卻變成一場無解的等待。直至小萱過世,其女兒小彤(化名)代為承接訴訟,法院判決歡歡敗訴,必須將土地返還給小彤,為這段糾葛畫下句點。
台北市副議長葉林傳因貪汙圖利等案件遭訴,移審台北地院後,他被限制出境及電子監控。葉林傳日前以議會公務考察為由,聲請於民國115年1月26日至2月10日,帶領議會訪問團前往澳洲及紐西蘭等地考察。台北地院認為其出境目的正當,在葉提出100萬元保證金後,上周裁准於考察期間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設備監控,由議長戴錫欽及律師林俊儀共同責付。
北市議會副議長葉林傳因貪汙等案件,目前正由台北地院審理中,並遭限制出境及電子監控。葉林傳以公務考察為由,聲請於2026年1月26日至同年2月10日,帶領議會訪問團前往澳洲及紐西蘭等地。他強調依規定須由他親自率團。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其出境目的正當,裁定准予暫時解除限制,並提出100萬元保證金後,由議長戴錫欽及律師林俊儀共同責付。
台灣中油油品行銷事業部鄭姓組長,收受5萬元現金與價值近5萬元的軟水設備後,協助廠商順利得標逾1300萬元標案。高雄地院依貪汙治罪條例判刑2年、褫奪公權2年,給予緩刑5年並支付公庫40萬元。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維持原判。另懲戒法院審酌其行為損及廉潔形象,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全案可再上訴。
男子阿智與妻子小靈(均化名)結婚逾10年,育有3名子女,原以為共組溫馨家庭,不料,婚後風波不斷。阿智指控小靈不僅家務怠惰、對孩子漠不關心,甚至沉迷網愛、債台高築,導致討債集團上門鬧事。最終,小靈離家出走,夫妻分居超過一年。法官認定,婚姻裂痕無法修補,准許離婚。
婦人小玲(化名)與前夫離婚後獨力養育子女,省吃儉用終於存下購屋頭期款。為方便辦理房貸,她將房屋登記在女兒小禎(化名)名下,沒想到多年後母女感情生變,小禎拒絕將房子過回小玲名下,小玲憤而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小玲確為實際出資人且擁有使用權,小禎無正當理由保有房產,屬「不當得利」,判小玲勝訴。
兩名女兒指控阿國(化名)是失格的父親,因此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理由是父親自離婚後便音訊全無,未曾探望、未盡照顧之責,對她們的成長過程毫無參與。法官審理後認定,阿國長期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扶養責任,情節重大,若強令女兒們反過來扶養,顯失公平,因此,判決准許免除扶養義務。
台南一名曾因多次竊盜入獄的男子阿成(化名),去年10月才刑滿出獄,不到1年又重操舊業,一夜之間連闖2空門行竊,犯後雖坦承犯行,但卻拿出亡母當擋箭牌,稱母親過世「湊不出喪葬費」才犯案。法院審理後,依竊盜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可上訴。
婦人小萱為了幫前夫來自大陸的胞妹歡歡(均化名)到台灣打工,竟與熟識男子阿國(化名)串通演出一場跨海假婚姻戲碼。兩人明知婚姻是假、目的是真,仍聯手辦理結婚登記及申請入境團聚文件。全案東窗事發後,小萱與阿國分別被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判刑6月,併科罰金1萬元。
以為暑假學校沒課,路邊停車就沒事?一名黃姓車主在去年7月3日,將愛車停在台中市北屯區東光國小側門旁,結果慘遭開罰900元。他不服裁決,主張當時是暑假、學校又沒上課,一狀告上法院要求撤銷罰單。如今判決結果出爐,法官駁回他的訴求,判他敗訴,還得自行負擔300元訴訟費,可上訴。
遺產之爭揭開令人唏噓的家庭悲劇!法院近日判決,婦人小萱(化名)過世前立下自書遺囑,明確表示不願丈夫阿成(化名)繼承其任何遺產,並指定由胞兄阿國(化名)單獨繼承。法院審理後認為,阿成婚後長期對小萱精神虐待,未盡照顧責任,確已喪失繼承權,判准由阿國單獨取得小萱遺留財產。
男子阿國與越南籍妻子小萱(均化名)結婚不到兩年,婚後生活原本平順,不料,小萱在取得延長居留證的隔天,竟突然人間蒸發,手機封鎖、音訊全無。阿國苦等數月後,決定提起離婚訴訟,指控小萱「領證就跑」,懷疑對方婚姻動機不單純。法院審理後認定,兩人婚姻確已破裂、無回復可能,日前判准離婚。
台北市一名酒吧男服務生,被控利用女客人酒醉無力抵抗之際,在旅館內性侵得逞。儘管被告矢口否認犯行,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他違反女方意願,事後還冷處理被害人質問,犯後態度不佳,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10月。全案可上訴。
嘉義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一起備受矚目的「凶宅」損害賠償官司。一名王姓女房東,因名下套房被保全公司員工承租後在屋內輕生,導致房屋成為凶宅、價值暴跌,憤而提告求償。法院判決出爐,輕生員工的繼承人以及當初簽約的二房東,必須在繼承遺產範圍內連帶賠償房東609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桃園一名男子阿強(化名)明知女子小雪(化名)為有夫之婦,卻仍與她發展不當男女關係,不僅每日透過LINE密聊至深夜,更傳送大量「想脫妳褲子」、「很想開妳腿」、「要射進去」等露骨鹹濕訊息。人夫阿勇(化名)發現後氣炸,一狀告上法院求償80萬元。桃園地院審結,認定阿強確實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判他應賠償10萬元,可上訴。
創立於民國75年的正德佛堂,在國內外設有多家分院與慈善基金會,長期從事公益與醫療事業,卻遭內部出納人員監守自盜。王姓女子在佛堂任職出納期間,利用保管支票簿之便,盜蓋負責人常律法師印章,3年內接連偽造提領109張支票,合計盜取新台幣4545萬元。高雄地方法院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