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歲張姓小黃司機因不滿後方車輛按喇叭,10月10日晚間在文山區政大一街持刀下車與62歲張姓駕駛理論,嚇得對方立即駕車至指南派出所報案,驚魂未定稱「對方車上有刀!」警方獲報立即展開調查,詢後依違反刑法恐嚇罪移送檢方複訊。
指南派出所警員李佳彥及詹鎧揚聽聞張姓駕駛車內有刀械,絲毫不敢大意,為避免現場情緒升溫,先將雙方當事人隔開,並釐清案發過程,62歲被害人指稱,張姓駕駛車輛突然剎車,害他下意識鳴按一聲喇叭,不料後續張姓駕駛數度放慢車速,故意挑釁。
雙方超車過程中,張姓駕駛搖下車窗怒嗆以台語嗆「哩洗勒叭沙小?」(你按喇叭按什麼意思?)雙方就此下車爆發口角,張姓駕駛拿出預藏好的刀械走向報案人,報案人見苗頭不對,立即至派出所請求警方協助。
張嫌於警方詢問時,不斷辯稱係對方至車門旁拿武器佯攻才會持刀自衛,惟經檢視行車紀錄器畫面,僅見張嫌持刀步步逼向對方,至於為何會在計程車內預置刀械,張嫌供稱「啊我不能在車上吃水果喔?」警方也是無奈搖頭,所幸無人員傷亡情形,當場查扣一把長約20公分刀械,全案詢後依違反刑法恐嚇罪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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