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劉姓男子邀一對忙著開店的情侶友人到家飲酒,拿出鎮靜劑想讓兩人「放鬆」一下,劉男見兩人先後因藥物與酒精作用而昏睡,趁隙性侵女方得逞,女方醒來上廁所時發現下體有精液流出,又見男友在昏睡,才知遭劉男侵犯,法官一、二審均依乘機性交罪判劉男3年10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據判決書指出,劉男在2020年9月1日晚間8時許,應邀到情侶住處聚會飲酒。3人聚會至同日晚上11時許,劉男邀約兩人到其住處「繼續喝」。劉男見情侶二人即將開店,壓力很大,便提供鎮靜劑想讓兩人「放鬆」,兩人服用後也紛紛昏睡,劉男趁女方因飲酒及服用鎮靜劑藥丸,陷入昏睡無力、判斷不佳時,性侵女方得逞。
期間,女方隱約感覺有發生性交行為,但因昏睡無力反抗,性行為結束後,她醒來上廁所時發現陰道有精液流出,步出廁所驚見男友仍在昏睡,劉男則還醒著,問她「要不要喝咖啡」,才發現剛剛與她發生性行為的不是男友,與劉男對質後氣得報警提告。
劉男則辯稱當天沒有強迫任何人服用藥物,也沒有發生性行為,只有自然的擁抱與親吻行為,並指稱女方也有主動靠在他身上,兩人擁抱、接吻後,女方就出門了。
法官勘驗對話紀錄,發現女方男友曾傳訊息質問劉男「反正他覺得被你強姦」、「他把你當朋友,你這樣真蝦」等語,劉男均未辯稱自己與女方沒有發生性行為,足認女方指訴其遭劉男為性交行為之情節,當屬非虛。
法官認為劉男與女方為友人關係,竟利用其飲酒並服用藥丸後,昏睡而不知且不能抗拒之狀態,對其性侵得逞,造成女方心理莫大傷害,嗣後需至身心科治療,足見本案犯罪所生危害非輕;且劉男犯後僅坦承有肢體接觸,矢口否認性交行為,迄今亦未與女方達成和解或取得其寬恕,一、二審皆依乘機性交罪判劉男3年10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