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官余正煌因前新竹市長林智堅涉論文抄襲提出刑事自訴,台北地院法官張德寬11月2日開庭,竟要求余的律師2周內陳報「林的真實姓名跟住址」,逾期就要駁回自訴,遭外界批判後,台北地院4日已依職權調閱林智堅的戶籍地址,余的律師表示尊重。
律師張祐齊、吳俊達及曾威凱發表聲明表示,關於台北地方法院要求余正煌提供林智堅自訴案的真實姓名和通訊地址部分,律師已將其姓名,出生年月日及曾擔任新竹市長及出席相關記者會的照片等相關個人資料,11日陳報給法院,提供個人公開資訊足以識別及特定被告特徵,符合刑事訴訟法自訴狀之要件。
此外,律師在10日閱卷知悉台北地院已經在4日依據職權調閱林智堅的戶籍地址,對此律師表示尊重,此作為對於余、林雙方能釐清抄襲及人格清白都有高度正向之意義。
台大認定林智堅涉嫌抄襲余正煌論文,但林至今沒有對此道歉、說明或回應,余9月29日委由律師到北院提刑事自訴,控告林涉嫌違反著作權法,正式下戰帖與林「直球對決」,並考慮聲請傳喚證人出庭作證。
北院由張德寬法官獨任審理,本月2日開庭調查,法官要求律師提出 「林智堅」的真實姓名跟住址以寄放通知,但律師說除非法院發函否則無法查詢,但法官仍要求2周內陳報,逾期將駁回本件自訴案,法官因此受到質疑,但後來法院已依職權調閱林的戶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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