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控管不佳的陳男,曾因女友提出分手持刀砍殺情敵,出獄後展開新戀情,今年5月底,新女友提出分手,他又情緒暴怒,在中山北路路邊抓女友的頭部撞路邊圍欄,被控強制罪、傷害罪,案發後陳賠償12萬元與女友達成和解,士林地院日前審結,依強制罪判處拘役20日,緩刑2年,期間禁止與女友接觸等騷擾行為。

2013年,陳男酒後與前女友談復合,不料一旁的朋友被誤以為是情敵,陳男持西瓜刀朝男子頭部連砍5、6刀,還好男子以手保護,雖然受傷,並未危及性命,法院依殺人未遂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2年8月確定,陳男2017年3月假釋出獄。

不料,陳男今年5月30日中午,再次因女友提出分手,他突然情緒失控,當街將女友推倒在地,再以手臂勒住女友頸部,在地上拖行,阻止女友離開,路人見狀報警,幫助女子脫困。

判決指出,男女交往重在兩情相悅,陳男忽略女友感受,造成女友心理陰影,考量前後2次犯罪,手法雷同,距離上次間隔4年之久,期間並沒有其他犯罪紀錄,顯示刑罰具有嚇阻和教化的效果,不須依累犯加重其刑,另外雙方以12萬達成和解,依強制罪判處拘役20日,緩刑2年期間,禁止對女友直接、間接監視、接觸、通話、通信、邀約,或其他跟蹤騷擾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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