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人妻前年間突然收到陌生門號傳來一家四口的合照,隨後該門號致電給她,電話那頭的女子稱自己與其丈夫交往多年,勸她別活守寡,快點離婚等,她才得知丈夫外遇多時,憤而向2人提告求償撫慰金。士林地院審結,判2人須連帶賠償50萬為適當。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正宮主張,與潘姓男子於2007年間結婚,育有2名子女,但2021年6月間,她與潘男一同開車出門,突然收到陌生門號以簡訊方式傳送他們一家四口的合照,她正感到毛骨悚然之餘,就接到該門號打來的電話。

正宮說,她一接起電話,就遭到不認識的李姓女子破頭大罵,稱自己與潘男自2017年間交往至今,長期發生性行為,勸她不要活守寡,趕緊跟潘男離婚等語,李女掛斷電話後,又傳送簡訊提及「妳守著活寡,只有一個字。慘!」她才得知丈夫出軌多時,憤而蒐證控告丈夫及李姓女子,向法院請求連帶賠償100萬元。

對此,李女稱,潘男在她離婚後極度關懷她與2名兒子,還稱與妻子正在協議離婚,雙方協議後得以各自認識交往知己的人等語,她相信之後,才選擇與潘男交往,且潘妻也曾傳簡訊內容提及,「我是認知你的付出的,所以我也理解你的存在,謝謝你給了他很多溫暖」等語,認為潘妻與潘男有縱容彼此發展婚外情的協議,縱使她侵害了潘妻的配偶權,也不會違法。

士林地院審理時,法官勘驗證據後,認定李女與潘男於2016年間至2022年間的確有男女交往行為,並經常發生性行為;至於潘妻傳送給李女的訊息,也僅能證明潘妻理解李女,並非等同於同意或縱容李女與潘男發生婚外情,綜合以上,認定潘男與李女侵權屬實,應連帶賠償潘妻5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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