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吳姓男員警去年8月因心情不佳,竟在派出所宿舍內,傳送他全裸露鳥照片到推特,還標注「誰比我急」,遭人檢舉後,台北市警方報請檢方偵辦後,檢方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台北地方法院考量吳男坦承犯行,依用網際網路張貼之方式供人觀覽猥褻影像判處罰金8000元,緩刑2年。可上訴。
吳男在去年8月21日晚間在派出所宿舍內,以其所有之手機連結上網,登入社群網站Twitter(下稱推特)後,以他未設隱私權限、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帳號,張貼「嗯...很急...#台北#有誰比我急」等文字,同時上傳及張貼其全裸之猥褻照片。
警方在同年10月11日接獲風紀情資,經調閱推特帳號資料比對確認,報告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台北地院考量吳男身為員警,卻知法犯法,僅因家中發生變故,心情不佳,而恣意將本案照片上傳社群網站供人觀覽,且權限未設隱私,顯然已危害社會善良風俗,有所不該,考量他坦承犯行,判處罰金8000元,緩刑2年,接受法治教育4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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