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與前司法院副院長城仲模惹桃色爭議的雲林科技大學副教授王美心,3年前申請升等為教授未通過,她懷疑遭校方刁難和職場霸凌,向教務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再申訴又遭駁回,她提告向教育部求償國賠200萬元,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她敗訴確定。
王女說,她以專門著作在2020年4月申請該學年度升等為教授,但校方教評會以她所提資料不符合專任教師升等規定,決議不通過她之升等案;審議過程中,校方多次對她施予職場霸凌,她多次向大學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但學校申評會都「申訴駁回」。
她表示,教育部的申評會未針對歷次院教評會有無霸凌行為加以審議,而是針對她所未請求之其他事項及內容擅作判斷,屢次駁回她之再申訴,顯有已受請求事項未予評議之違誤。
王女主張,教育部所屬中央申評會之公務員,故意或過失未就她所提再申訴已請求事項予以評議決定,並因怠於執行職務之結果,致她在大學受有教授升等程序正義暨職場霸凌申訴之平等權彰顯被延誤,造成伊身心煎熬痛苦異常,教育部須賠償她200萬元。
台北地院一審及高院二審都認為,客觀上不能認王女的身體與健康受損害,教育部所屬中央申評會委員就該等評議決定,並無怠於執行職務,致她之身體、健康、工作平等權遭受損害,駁回王女的請求,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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