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因涉貪2700萬,法院羈押他1年多後,法官認為,已無羈押必要,獲法院裁准以500萬元交保,徐漢今完成辦保,法院命他禁止騷擾其他證人及限制出、出海,並按時至橋頭地院法警室報到。

徐漢羈押期將於6月25日屆滿,他近期再度聲請停押,橋頭地方法院近期開庭訊問時,雖然他仍矢口否認犯行,但法官認為,此案其他被告均已完成準備程序且已坦承犯行,加上徐漢犯罪所得均已遭扣案,中油也已解除其煉製事業部執行長職務,調任總公司副總經理室督導幕僚室管理師,並遭停職中,據此已難認被告對中油或其他被告仍存有相當影響力。

徐漢被檢方依涉嫌貪污罪起訴後,院方開接押庭,認為仍有串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禁見,並曾多次延押,至今近1年半,承辦法官審酌案情後,已無羈押必要,裁定5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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