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帝王條款?新北市永和區7月4日晚間18時許,有騎士左右竹林路上發現一名行人走在人行道上,但綠燈亮了行人卻不走,依舊站在人行道上,影響到下班車流,不管大家如何按喇叭他依舊不為所動,事後將影片PO網,警方竟說無法開罰,因為行人不能逕舉。
民眾在臉書社團「我是永和人」PO文, 7月4日晚間18:40左右竹林路上,不知為何這位先生,都綠燈還一直站在行人穿越道上也不走,也不知在仰望什麼?一堆車都在鳴喇叭催促,也不為所動,也只能從他後方繞過,公車也慢慢從他身邊開過。行人帝王條款,如有人檢舉會被罰款?
警方表示,本案行人因闖紅燈,係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 78 條第1項「行人在道路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惟行人非民眾可檢舉項目,無法依上述影片開罰,民眾如發現此類違規行為,請報案由警察到現場進行告發,警方將加強巡邏、持續強化行人違規及車輛不停讓行人之執法,降低用路人違規的動機,減少事故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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