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清水區一處里長辦公室9日23時許遭人開槍,現場遺留下子彈及彈殼4枚,所幸無人受傷,警方獲報後循線追查46歲楊姓嫌犯等4人到案,查扣改造槍枝、子彈、西瓜刀等證物,全案依恐嚇罪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此案發生於9日晚間,楊姓男子與另3人疑似因烤肉活動與他人發生口角,里長出面處理而對其心生不滿,深夜11時左右前往里長辦公室開槍,開槍現場遺留子彈及彈殼共4枚,其中未擊發子彈3枚、已擊發彈殼1枚,所幸無人受傷。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獲報後,2小時內即循線緝獲楊嫌等4嫌到案,並查扣改造槍枝、子彈、西瓜刀等證物,全案依恐嚇罪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清水警分局長分局長周俊銘表示,維護治安為警方職責,對於暴力違法行為絕不容許,警方必定嚴加查辦到底絕不寬貸,呼籲民眾如發現暴力行為,請立即連絡警方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尋求協助,以保障生命身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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