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宋姓技佐10多年前因涉收賄濫發動力小艇執照,遭台中地檢署查獲,宋男服刑期間咬出台中港警總隊胡姓員警等9人,檢方查出胡等涉於2006年至2015年間非法取得執照。台中港警總隊12日表示,將加強員警法紀教育、灌輸崇法務實觀念,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台中港警總隊指出,本案因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宋姓技佐涉犯違背職務偽造特種文書(動力小艇執照)遭檢舉為台中地檢署查獲,總隊因與中部航務中心比鄰且有業務往來,又因職務需求有部分員警有小船執照,為求謹慎,總隊於2021年8月5日主動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
調查後,胡等9員涉於2006年至2015年間非法取得營業用動力小船執照,台中港警總隊於去年6月20日分別以行賄、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台中港警總隊說明,台中地方檢察署於今年2月28日將胡員等8人緩起訴處分2年(同案李男另案偵辦),以及及向公庫支付8至12萬元,且均已於今年4-5月間繳納完畢,相關行政及考監責任已報警政署審核中;港警總隊強調,未來將加強員警法紀教育、灌輸崇法務實觀念,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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